文章来源: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襄阳市城建委重拳整治建筑工地
每周公布“红黄绿”榜 纳入“黑名单”投标受限
本网讯通讯员金炜、陈鑫报道:工地扬尘污染,不仅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,而且与城市文明创建的要求背道而驰。11月中旬开始,襄阳市城建委推出了建筑工地重拳整治“升级版”,每周公布工地“红黄绿”榜,凡被列入“黑名单”的施工单位,将影响其参加招投标活动。
工地需严格执行“6个100%”
建筑工地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,襄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建筑工地也需贡献自己的力量。2018年以来,市城建委通过分级管理、专项督查、综合整治,全面提升建筑工地的文明管理水平,切实增强扬尘污染防治意识。
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,城区的建筑工地必须做到六个“百分之百”,即百分之百围墙围挡、道路和主要场地百分之百硬化、裸露土石方及渣土百分之百覆盖、百分之百洒水喷雾冲洗降尘、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、进入驶出工地车辆百分之百冲洗。
同时,按照城市“创文”要求,工地一律设置围墙围挡,围墙围挡外立面设置公益广告;道路和主要场地一律硬化,场内车行通道、人行通道和办公区、生活区、材料加工区、材料堆放区、停车区地面及场外施工便道全硬化;裸露土石方及渣土一律覆盖,分类设置土方、渣土、垃圾、材料存放区,将场内、建筑物内的渣土、垃圾及时清理归类存放全覆盖,超过3个月的裸露土全绿化;一律洒水喷雾冲洗降尘,工地根据实际,配备洒水冲洗车、喷雾车和自制洒水冲洗工具,在围墙围挡上、护栏上、脚手架上、塔吊上安装使用喷雾设施,对场内场外道路和主要地面、建筑物内场外场地洒水喷雾冲洗降尘;渣土车辆一律密闭。驶出工地的渣土车辆,装载量不得超过车厢板高度的80%;进入驶出工地车辆一律冲洗。工地出入口处根据实际,设置冲洗槽、减震带、自动冲洗机、人工冲洗枪、沉淀池、排水沟等冲洗设施,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,禁止飞扬撒漏。
定期发布“红黄绿”榜
11月20日上午,按照统一部署,市城建委安全站对市区建筑工地进行巡查。在位于卧龙大道西侧、中原西路南侧的绿地中央广场C02-B地块工地上,巡查人员一眼就看到施工现场摆放着两台不合规范的搅拌机。据了解,这种滚动搅拌机,属于非标产品,在建筑施工现场设备管理上,要求严禁使用。一是它转动时没有防护罩,存在安全隐患;二是它在滚动过程中,没有自身式的料斗。
巡查人员还发现,整个工地上不文明施工现象突出:建筑材料没有分类堆放整齐;稀泥、积水随处可见;裸土没有做到全覆盖;施工外架的防护网有破损;电缆横穿缠绕脚手架,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等问题。
巡查人员当即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,限期整改。同时,按照市城建委正式实施的“红黄绿”榜制度,将施工单位列入“红榜”。六个百分之百全部达标的列入“绿榜”,一到两个百分之百不达标的列入“黄榜”,两个以上百分之百不达标的列入“红榜”,连续两次列入“红榜”的列入安全站“黑名单”,连续两次列入安全站“黑名单”的列入市城建委“黑名单”。
违规单笔罚款可达10万元
按照“红黄绿”榜实施办法,列入市城建委安全站“黑名单”的工地,经过整改后,六个百分之百全部达标的可以撤单。一旦拒不整改,被列入市城建委“黑名单”的,即使是六个百分之百整改到位,网上公示时间最短2个月,部分列入“黑名单”的公示期可达6个月。
凡是列入市城建委“黑名单”的,将影响施工单位参加招投标活动。而除了“黑名单”制度外,行政处罚也是必不可少的,对于拒不整改的工地,市城建委将实行严管重罚,毫不手软。
据悉,2018年以来,市城建支队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一共开具8起处罚单,一共罚款65万元,单笔罚款金额可达到10万元。